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青岛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行[2015]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会议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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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
  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 号)、《山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鲁财行〔2015〕25号)要求,为做好青岛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以下简称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起,财政部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中央和地方会议定点管理一体化,建立全国会议定点场所统一规范、属地管理、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各地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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