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华为集团内部人员调动离职补偿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5]29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6-2
实施时间: 2015-6-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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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为公司集团内部人员调动离职补偿金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15〕5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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