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办理广西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会[2015]1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5-26
实施时间: 2015-5-26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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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调整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5号),我区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责任主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变更为自财政厅。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证书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办理证书申请材料
  办理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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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会〔2015〕15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