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2009]177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11-10
实施时间: 2009-11-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阅读人次: 20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不断增强我市商标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培育自主品牌,提升我市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我市产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