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3-6
实施时间: 2014-10-1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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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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