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3]169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8
实施时间: 2003-9-1
失效时间: 2005-12-1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6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显著增加,市内误餐补助等补贴标准也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时,应予相应调整。为统一扣除标准,简化征纳手续,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由每人每200元提高到4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税[2005]236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5-12-30
实施时间:2005-12-1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6]272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6-12-11
实施时间:2006-12-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8]1218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8-6-25
实施时间:200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