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办[2010]346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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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的《苏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苏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意见的通知》(省政发〔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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