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及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2011]165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8-18
实施时间: 2011-8-18
法规类型: 国土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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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平江、沧浪、金阊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现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的《苏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及工作流程》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苏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及工作流程
  一、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一)市房屋征收部门(市住建局)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下一年度房屋拟征收计划(一般在每年度10月份上报),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共利益界定的六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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