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兑付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5]7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5-3-26
实施时间: 2015-3-26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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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2015年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国债)发行兑付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债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债业务
  [一)发行期内,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每日销售国债的时间不得早于8:30,不得晚于16:30。
  [二)承销团成员不得提前预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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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5年第XX期和第YY期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