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岛市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政字[2015]11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6-1
实施时间: 2015-6-1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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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青岛市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请示》(青政呈[2015]28号)收悉。同意你市自2015年起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请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地方政府债券顺利发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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