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2003]180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22
实施时间: 2003-9-22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6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5号)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甬地税二[2003]89号)文件,各地相继组织开展了土地增值税自查工作,并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有关政策问题
  (一)普通标准住宅的具体划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