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放开部分邮政业务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5]11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邮政局
发文时间: 2015-5-22
实施时间: 2015-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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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邮政业发展,根据新修订的《邮政法》及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决定放开部分国内邮政业务资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国内特快专递资费、明信片寄递资费、印刷品寄递资费和单件重量10公斤以下计泡包裹(每立方分米重量小于167克的包裹)等竞争性包裹寄递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邮政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二、邮政企业要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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