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函[2006]2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8
实施时间: 2006-1-18
失效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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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分局:
  为方便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工作,优化退(免)税申报、审核流程,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加快出口退(免)税进度,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税远程预审是指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数据正式审核之前,使用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退(免)税申报数据传输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退税远程预审服务器,服务器对出口企业申报数据进行自动预审后,将预审反馈信息传输回出口企业的一种预审方式。远程预审方式同传统的人工预审方式相比,减少了企业往返税务机关进行人工预审的次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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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五条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