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9]7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8
实施时间: 2009-4-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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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开发产品成本利润率确定问题
  对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视同销售中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方法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其成本利润率暂按15%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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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5-23
实施时间:2011-1-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省局文件中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