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使用企业衔头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9]15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11
实施时间: 2009-5-11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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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929号)的规定,现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销售分公司后使用企业衔头卷式发票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加油站使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销售发票》(以下简称中石油河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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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