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5]50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5-29
实施时间: 2015-5-29
失效时间: 2018-12-7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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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所依据《办法》第2.2条的规定接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申请,并确认是否符合挂牌条件;不再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进行发行前备案。
  二、按照原规定进行挂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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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发[2018]110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8-12-7
实施时间: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