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5]51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5-29
实施时间: 2015-5-29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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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债券市场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实施。为做好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发布前已在本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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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doc    
2.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可参与投资的存量公司债券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