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2012]95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4-17
实施时间: 2012-4-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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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宏观形势,我市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不容乐观的苗头性问题,工业企业面临市场、资金、成本等诸多困难,保增长促转型压力加大。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业发展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要求,精力再集中,力度再加大,措施再落实,切实把保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回升,确保实现“双过半”目标。
  一、着力强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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