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2]17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26
实施时间: 2002-12-2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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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在《关于印发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2001]593号)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京地税个[2001]638号)文件基础上,现将200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要求发给你们,请各局结合征管情况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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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五条第七款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