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价服字[2015]13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5-22
实施时间: 2015-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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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物价局(发改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888号)及有关深化价格改革的规定要求,决定取消、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城建档案服务机构收取的城建档案专业技术咨询服务费。取消收费后,因委托人自愿申请,利用城建档案出具公证、房、地、财产、债务、生产建设及其他营利性、商业性活动的档案证明,以及委托人查阅档案后需要复制档案的,可收取档案证明的复印、打印费用和档案复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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