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15]3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3-23
实施时间: 2015-3-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5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月18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为贯彻落实好《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