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5]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4-28
实施时间: 2015-4-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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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上海市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改善创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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