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部直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售房款存储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1996]外经贸计财基函字第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6-3-4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8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本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各总公司,各商会、协会、学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我部部分在京直属企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住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经我部批准,进行住房体制改革,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把住房体制改革纳入了《国务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