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 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企注字[2015]6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5-5-11
实施时间: 2015-5-1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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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2014年以来,国务院分三批审议决定将一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并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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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pdf    
附件2: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