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15]4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4-30
实施时间: 2015-4-30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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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五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4月30日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团体会员管理工作,增强广大团体会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广东省财政厅、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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