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扶持政策的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5]6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5-11
实施时间: 2015-5-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2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PPP试点扶持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奖补示范项目前期费用。2015—2017年,经省财政厅或其授权机构认定,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的,省财政按照项目新引入社会资本金额给予实施地政府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是: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1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3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奖励金额按上述标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