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子商务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发文文号: 京高法发[2013]2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12-12-28
实施时间: 2012-12-28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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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什么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网络卖家?
  本解答所述的电子商务是指根据信息网络公开传播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信息进行交易的活动。以信息网络作为交流通道、支付通道或交付通道,但交易信息不在信息网络公开传播的交易活动不属于本解答所述的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为电子商务提供交易平台,即为交易信息的公开传播提供网络中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网络卖家,是指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
  2.审理电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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