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15]8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5-13
实施时间: 2015-5-13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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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省黄标车淘汰进度,按时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的任务,现就淘汰黄标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黄标车强制报废管理。公安部门要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及时公告,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同时,要加强报废黄标车监督管理,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
  二、率先淘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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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5-2017年度各市县黄标车淘汰任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