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关于印发《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库[2015]2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5-15
实施时间: 2015-5-15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8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做好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5月15日
  附件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
  第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