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债字[2012]176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2-5-22
实施时间: 2012-5-22
失效时间: 2015-5-29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00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拓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实施。
  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限于符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发[2015]50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5-5-29
实施时间:2015-5-2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九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6-4-12
实施时间: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