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5-18
实施时间: 2015-5-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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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服务,加快出口退(免)税进度,提升管理水平,本市决定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范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5月1日起,对由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税务局管辖的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先行试点;其余出口企业视试点情况逐步纳入试点企业范围。
  二、试点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和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只需通过网上办税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通过税控数字签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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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12-9
实施时间: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