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陕价行函[2014]18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0-17
实施时间: 2014-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7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科技厅:
  你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陕科函人字〔2014〕150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初级(两科)、中级(两科)、高级(三科)考试,理论考试统一按每人每科68元、机考科目按每人105元(均含上交国家的考务费)收取报名考试费。除此之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收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费应使用省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