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金[2015]50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4-30
实施时间: 2015-7-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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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现将《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4月30日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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