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国发明电[1998]6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1998-7-26
实施时间: 1998-7-26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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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1998年7月13日发布实施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鉴于《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各类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资金业务部、股金业务部、结算中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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