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5-12
实施时间: 2015-6-16
失效时间: 2020-6-15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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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解读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015年5月12日
  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规范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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