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关于清理金融系统所办经济实体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93]第26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3-9-8
实施时间: 1993-9-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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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目前,各总行(总公司)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正在有步骤地进行清理整顿所办经济实体并与之脱钩工作。据了解,有的地方准备将国家银行投资兴办的经济实体划为地方企业,并将这些企业的所得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这一问题不仅涉及到银行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的总体部署,而且将直接导致中央财政收入的严重流失。为此,现通知如下:
  一、原由国家银行(包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同)投资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包括由国家银行出资参股、联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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