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价电[2014]3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26
实施时间: 2014-12-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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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4年12月26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4〕433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二),并将调整后的我区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详见附件一)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密切关注成品油市场动态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向自治区物价局报告(联系人:刘江 传真电话:0771-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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