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15]1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4-2
实施时间: 2015-4-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5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