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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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地方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向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申请。市或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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