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上海试行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的公告
发文文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55号
发文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时间: 2013-9-27
实施时间: 2013-9-27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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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部决定,允许中资航运公司利用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经营以上海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对外开放港口与上海港之间的捎带业务(以下称“试点捎带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拟开展试点捎带业务的中资航运公司经向我部办理备案手续,可利用其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开展相关业务。
  二、本公告所称“中资航运公司”,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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