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浙人社发[2015]4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4-17
实施时间: 2015-4-17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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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卫生计生委第2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己颁布实施一周年,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办法》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办理。承担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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