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和停止使用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2013-10-24
实施时间: 2013-10-24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4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关于组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沪委[2013]818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9月29日起,启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同时停止使用“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印章。
  特此通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