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业务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函[2008]16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28
实施时间: 2008-8-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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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税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大国税发[2006]122号)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加工结转环节中的转出企业,其销售转出的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二、深加工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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