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市政府关于实施《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
发文文号: 徐政发[2002]10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8-25
实施时间: 2002-8-2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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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均衡企业负担、改善妇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规定》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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