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下放省管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发改收费[2015]5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21
实施时间: 2015-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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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在已下放部分省管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所有省管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下放至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下放权限。将我省全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下放至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今后新增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5A级景区,其门票等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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