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市农村信用联社所属信用社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3]62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3
实施时间: 2003-9-3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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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调整重庆市农村信用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批函》(重信联函[2003]9号),请求对所属区县(市)农村信用联社(含所属信用社)的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比例予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规定及各农村信用联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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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