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评价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改高技[2015]3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5-2-13
实施时间: 2015-2-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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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评价指标体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