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1999]10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1999-3-29
实施时间: 1999-3-29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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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998年1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1月25日由监察部、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
  《暂行规定》以维护国家外汇管理秩序,惩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为目的,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实施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国家公务员、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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