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15]1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3-26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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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有关要求及我区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5年1月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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