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城江水力发电厂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4-29
实施时间: 2015-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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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宁、河池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该公司调整了直属企业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城江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金城江水力发电厂)的经营管理模式,由金城江水力发电厂直接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并进行电费结算,独立核算售电收入以及成本费用,具备了独立核算的条件,要求重新确定金城江水力发电厂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办法。经研究,现将金城江水力发电厂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金城江水力发电厂于2003年1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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